工信部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
信息来源: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4-11-21 15:18:26
为进一步巩固水泥玻璃行业去产能成果,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市场供需动态平衡,推动水泥玻璃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央相关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工信部原〔2024〕206号),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同时废止。
附件:《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