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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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4年舟山市绿色制造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舟经信发〔2024〕13号)要求,以《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为评价依据,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拟确定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为“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 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缪洪杰,电话:2281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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