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舟山市综合工程中评委评审对象任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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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舟山市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2日评审,现予公示得票数超过出席会议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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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4-01-02 15:49:27
经舟山市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23年12月22日评审,现予公示得票数超过出席会议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人员。
公示时间从1月2日至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评委办公室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一号楼505办公室;
联系处室及受理电话:中评委办公室,2281670。邮编:316021;
附件:2023年舟山市综合工程中评委评审对象评前公示名单
舟山市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