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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
2022年度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7- 27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经信局、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全省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时间及范围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各地市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评审专业范围详见附件1。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信息技术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9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度评审工作按照《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2018年修订)的评价标准执行。未达到《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规定的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学历资历条件,但主持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相关专业领域项目、或产品、或维护工作,且按照量化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人员,也可申报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有关评价条件及评价标准见附件3。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

(三)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录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数字经济系统-浙企要素-人才服务-浙里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学时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符合《浙江省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93号)第五条(一)相关要求的,职称申报方式选择“正常申报”,符合第五条(二)相关要求的(自评分80分以上),选择“自评分申报”,符合第七条相关要求的(直接申报条件),选择“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审核推荐。市、县申报材料由各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省直单位申报材料由省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经各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审核后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报送至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二)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近3年,需逐年填写考核结果。

(三)信息技术专业申报人员对照《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2018年修订)进行个人自评,所提供的评分依据必须真实,并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予评分,最终分值由高评委专家确认。

(四)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情况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高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网站、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五)在个人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社保缴纳证明、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2001年之前毕业及不能自动提取学历学位信息的申报人员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如近三年内有在外省交纳社保或无法提取社保缴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社保缴纳的相关证明。

(六)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七)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2,相关文件及表格见附件3。

(八)送审材料要严格按专业对口原则报送至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五、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经信厅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职称评审材料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二)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评委会评审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评审推荐费用在线支付。

材料报送单位: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8室

联系人:沈卓憬 蔡蕾蕾

联系电话:0571-89719267 89719268

附件:1.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范围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3.相关文件及表格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22年6月29日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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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 2022年度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7-27 08:39:48

各市经信局、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全省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时间及范围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各地市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评审专业范围详见附件1。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信息技术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9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度评审工作按照《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2018年修订)的评价标准执行。未达到《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规定的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学历资历条件,但主持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相关专业领域项目、或产品、或维护工作,且按照量化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人员,也可申报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有关评价条件及评价标准见附件3。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

(三)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录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数字经济系统-浙企要素-人才服务-浙里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学时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符合《浙江省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93号)第五条(一)相关要求的,职称申报方式选择“正常申报”,符合第五条(二)相关要求的(自评分80分以上),选择“自评分申报”,符合第七条相关要求的(直接申报条件),选择“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审核推荐。市、县申报材料由各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省直单位申报材料由省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经各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审核后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报送至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二)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近3年,需逐年填写考核结果。

(三)信息技术专业申报人员对照《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2018年修订)进行个人自评,所提供的评分依据必须真实,并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予评分,最终分值由高评委专家确认。

(四)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情况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高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网站、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五)在个人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社保缴纳证明、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2001年之前毕业及不能自动提取学历学位信息的申报人员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如近三年内有在外省交纳社保或无法提取社保缴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社保缴纳的相关证明。

(六)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七)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2,相关文件及表格见附件3。

(八)送审材料要严格按专业对口原则报送至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五、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经信厅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职称评审材料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二)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评委会评审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评审推荐费用在线支付。

材料报送单位: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8室

联系人:沈卓憬 蔡蕾蕾

联系电话:0571-89719267 89719268

附件:1.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范围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3.相关文件及表格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22年6月29日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