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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7- 26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经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全省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专业范围: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

(二)申报对象:本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在浙的部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委托,也可以在我省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专业评审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http://jxjy.jxt.zj.gov.cn/iext/zg/webfront/BulletinFrontController/detail.do?url=/zgProject/policy&zgbid=12)。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录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数字经济系统-浙企要素-人才服务-浙里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学时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经信、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接收材料并审核后,推荐至相应专业的省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省直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推荐至省经信厅,由省经信厅审核后推荐至相应专业的省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材料下载。各高评委评审专业范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等请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2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申报推荐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日,各地市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寄送。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由各地市经信或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寄到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四)申报审核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价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审核、推荐,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五、联系方式

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黄犇0571-88228291,张群颖0571-86070951。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1207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2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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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7-26 16:46:58

各市经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全省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专业范围: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

(二)申报对象:本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在浙的部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委托,也可以在我省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专业评审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http://jxjy.jxt.zj.gov.cn/iext/zg/webfront/BulletinFrontController/detail.do?url=/zgProject/policy&zgbid=12)。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录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数字经济系统-浙企要素-人才服务-浙里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学时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经信、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接收材料并审核后,推荐至相应专业的省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省直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推荐至省经信厅,由省经信厅审核后推荐至相应专业的省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材料下载。各高评委评审专业范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等请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2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申报推荐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日,各地市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寄送。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由各地市经信或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寄到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四)申报审核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价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审核、推荐,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五、联系方式

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黄犇0571-88228291,张群颖0571-86070951。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1207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2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