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舟山市绿色修船企业的公示 | |||||||||
|
|||||||||
根据《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舟山市绿色修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舟经信发〔2021〕51号)精神,在船舶修理企业申报、县(区)相关部门初审基础上,经舟山市绿色修船企业评审专家组书面和现场审核并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对拟认定的舟山市绿色修船企业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企业名单 绿色修船企业:舟山市原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浙江半岛船业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海礁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舟山海晨船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示期: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9日; 三、意见反馈电话:2285351,联系人:刘伊。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3-03 16:49:58
根据《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舟山市绿色修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舟经信发〔2021〕51号)精神,在船舶修理企业申报、县(区)相关部门初审基础上,经舟山市绿色修船企业评审专家组书面和现场审核并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对拟认定的舟山市绿色修船企业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企业名单
绿色修船企业:舟山市原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浙江半岛船业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海礁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舟山海晨船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示期: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9日;
三、意见反馈电话:2285351,联系人:刘伊。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