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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武器给人类带来深重灾难
发布日期: 2020- 04- 29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什么是化学武器

化学武器是指利用化学物质的毒性以杀伤有生力量的各种武器和器材的总称,包括装有各种化学毒剂的化学炮弹、导弹、化学地雷、飞机布洒器、毒烟施放器以及二元化学炮弹等。

二、化学武器的危害

化学武器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和危害性,一个成年人沾染上仅有针头大小的一滴神经性毒剂,几分钟之内就会死亡。

联合国1947年通过有关裁军协议,把化学武器与生物武器、原子武器正式定义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化学武器应用于战争,不仅能够大面积杀伤人员,而且由于其对人员造成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恐惧,还能够有效瓦解战斗力。有些化学武器伤害虽然不会致命,但造成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受害者将终生遭受肉体和精神的巨大痛苦和折磨。

制造化学武器的成本较低,前体、原料、设备易获得,制造技术简单,也被称为“穷人的原子弹”。因此,化学武器较容易被滥用,特别是在非国家行为中。

三、化学武器的使用

化学武器大规模使用始于1914~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对我国多次使用化学武器,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化学武器在两伊战争以及叙利亚内战中也被使用。近年,中东、马来西亚、英国等地多次发生指称使用化武事件,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对大国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化学武器作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仅有国家将其用于战争,也成为恐怖组织从事恐怖活动的工具。1995年3月20日,日本恐怖组织“奥姆真理教”信徒在东京地铁里施放沙林毒气,造成震惊世界的重大事件,共造成5000多人受伤,12人死亡,14人终身残疾。

化学武器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灾难,国际社会从未停止禁止化学武器的努力,先后签署了多部相关条约,但屡禁不止,直到《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诞生。该公约是人类和平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公约成功实施23年来,为其他国际条约树立了典范。

一、从《海牙宣言》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海牙宣言》:1899年和1907年在荷兰海牙两次召开和平会议,44个国家的代表共达成13项公约和4项宣言,其中包括《禁止使用专用于散布窒息性或有毒气体的投射物的宣言》。这些协议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撕毁。

《日内瓦议定书》:1925年,国际社会达成《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和其它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即《日内瓦议定书》)。议定书存在先天不足,未能有效禁止化学武器的生产和储存,其中不少缔约国还宣布保留进行报复性使用和对非缔约国使用的权利,导致化学武器禁而不止的局面。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1978年,联合国第一届裁军大会将化学武器公约谈判列为多边裁军谈判最紧迫的任务。经过20多年的艰苦谈判,终于在1992年9月形成公约草案。1992年11月30日,第47届联大一致通过公约决议。1993年1月,公约签字仪式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120多个国家的外长或代表出席仪式,包括中国在内的130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1997年4月29日公约正式生效,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规定了严格核查制度和无限期有效的国际公约”。

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主要内容

目标宗旨:销毁现有化学武器库存并永久性消除化学武器对人类的威胁,使化学领域的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

全面禁止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在严格和有效国际监督下,全面禁止发展、生产、获取、储存、保有、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为使用化学武器进行的任何军事准备,以任何方式协助、鼓励或诱使任何一方从事公约禁止缔约国从事的任何活动,并彻底销毁此类武器。

不加禁止的目的:工业、农业、研究、医疗、药物或其他和平目的、防护性目的,以及执法目的,比如国内控暴。每一缔约国在不违反本公约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而发展、生产、以其他方式获取、保有、转让和使用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

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和平利用化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使化学领域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

宣布与视察机制:公约制定了一整套完备的国家宣布和现场视察机制,以保证公约各项条款得到有效履行,使其宗旨和目标得到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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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武器给人类带来深重灾难

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04-29 10:03:07

一、什么是化学武器

化学武器是指利用化学物质的毒性以杀伤有生力量的各种武器和器材的总称,包括装有各种化学毒剂的化学炮弹、导弹、化学地雷、飞机布洒器、毒烟施放器以及二元化学炮弹等。

二、化学武器的危害

化学武器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和危害性,一个成年人沾染上仅有针头大小的一滴神经性毒剂,几分钟之内就会死亡。

联合国1947年通过有关裁军协议,把化学武器与生物武器、原子武器正式定义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化学武器应用于战争,不仅能够大面积杀伤人员,而且由于其对人员造成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恐惧,还能够有效瓦解战斗力。有些化学武器伤害虽然不会致命,但造成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受害者将终生遭受肉体和精神的巨大痛苦和折磨。

制造化学武器的成本较低,前体、原料、设备易获得,制造技术简单,也被称为“穷人的原子弹”。因此,化学武器较容易被滥用,特别是在非国家行为中。

三、化学武器的使用

化学武器大规模使用始于1914~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对我国多次使用化学武器,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化学武器在两伊战争以及叙利亚内战中也被使用。近年,中东、马来西亚、英国等地多次发生指称使用化武事件,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对大国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化学武器作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仅有国家将其用于战争,也成为恐怖组织从事恐怖活动的工具。1995年3月20日,日本恐怖组织“奥姆真理教”信徒在东京地铁里施放沙林毒气,造成震惊世界的重大事件,共造成5000多人受伤,12人死亡,14人终身残疾。

化学武器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灾难,国际社会从未停止禁止化学武器的努力,先后签署了多部相关条约,但屡禁不止,直到《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诞生。该公约是人类和平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公约成功实施23年来,为其他国际条约树立了典范。

一、从《海牙宣言》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海牙宣言》:1899年和1907年在荷兰海牙两次召开和平会议,44个国家的代表共达成13项公约和4项宣言,其中包括《禁止使用专用于散布窒息性或有毒气体的投射物的宣言》。这些协议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撕毁。

《日内瓦议定书》:1925年,国际社会达成《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和其它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即《日内瓦议定书》)。议定书存在先天不足,未能有效禁止化学武器的生产和储存,其中不少缔约国还宣布保留进行报复性使用和对非缔约国使用的权利,导致化学武器禁而不止的局面。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1978年,联合国第一届裁军大会将化学武器公约谈判列为多边裁军谈判最紧迫的任务。经过20多年的艰苦谈判,终于在1992年9月形成公约草案。1992年11月30日,第47届联大一致通过公约决议。1993年1月,公约签字仪式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120多个国家的外长或代表出席仪式,包括中国在内的130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1997年4月29日公约正式生效,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规定了严格核查制度和无限期有效的国际公约”。

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主要内容

目标宗旨:销毁现有化学武器库存并永久性消除化学武器对人类的威胁,使化学领域的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

全面禁止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在严格和有效国际监督下,全面禁止发展、生产、获取、储存、保有、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为使用化学武器进行的任何军事准备,以任何方式协助、鼓励或诱使任何一方从事公约禁止缔约国从事的任何活动,并彻底销毁此类武器。

不加禁止的目的:工业、农业、研究、医疗、药物或其他和平目的、防护性目的,以及执法目的,比如国内控暴。每一缔约国在不违反本公约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为本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而发展、生产、以其他方式获取、保有、转让和使用有毒化学品及其前体。

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和平利用化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使化学领域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

宣布与视察机制:公约制定了一整套完备的国家宣布和现场视察机制,以保证公约各项条款得到有效履行,使其宗旨和目标得到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