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区工业  > 船舶工业
 ]
我市促进外籍船舶修理废钢监管取得突破
发布日期: 2020- 12- 22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684号),正式明确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改装产生的废钢铁,在符合国内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法规标准条件下,准予在境内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不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无需办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自去年7月起,废钢铁被调入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录,外籍船舶修理产生的废钢无法报关,只能堆放在船厂内部堆场。我市外轮修理量占全国40%左右,废钢无法处理不仅给我市修船企业带来严重的安全和环保隐患,也将威胁到修船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我局立即对全市有外轮维修的船企进行走访调研,仔细了解相关情况;主动与市生态环境、舟山海关等部门开展协调对接,努力寻求破解办法;积极向省经信厅、省船舶行业协会和工信部反映,并借国家三部委来我市实地调研之机,详细汇报当前废钢处置的难题和相关工作建议,努力促成修船废钢监管的突破。三部委文件的发布解决了当前我市外轮维修企业废钢无法处理的严峻问题,有效保障了企业正常发展。下步,我局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督促修船企业进一步强化管理,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首页
> 新区工业 > 船舶工业
]
我市促进外籍船舶修理废钢监管取得突破

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12-22 11:22:56

        近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684号),正式明确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改装产生的废钢铁,在符合国内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法规标准条件下,准予在境内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不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无需办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自去年7月起,废钢铁被调入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录,外籍船舶修理产生的废钢无法报关,只能堆放在船厂内部堆场。我市外轮修理量占全国40%左右,废钢无法处理不仅给我市修船企业带来严重的安全和环保隐患,也将威胁到修船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我局立即对全市有外轮维修的船企进行走访调研,仔细了解相关情况;主动与市生态环境、舟山海关等部门开展协调对接,努力寻求破解办法;积极向省经信厅、省船舶行业协会和工信部反映,并借国家三部委来我市实地调研之机,详细汇报当前废钢处置的难题和相关工作建议,努力促成修船废钢监管的突破。三部委文件的发布解决了当前我市外轮维修企业废钢无法处理的严峻问题,有效保障了企业正常发展。下步,我局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督促修船企业进一步强化管理,促进行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