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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新时代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攻坚战
发布日期: 2019- 05- 20 来源: 中国渔业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4月19日,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现场会在浙江省台州温岭市召开,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总结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分析当前形势,对下一步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工作作出部署。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农业农村部和各地高度重视渔船渔港建设和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制度改革,渔船渔港建设和综合管理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

    国家在沿海11个省(区、市)建设渔港148座,其中,中心渔港66座,一级渔港82座。出台《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健全渔船“双控”及检验、登记、捕捞许可、船员管理、港航安全管理等制度,建立管理和执法监督队伍和工作体系,构建新型渔业经营体系。加强渔船渔港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渔船管理数据库,启动渔船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渔船建造、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证发放各个管理环节网上运行。依托渔港狠抓安全工作,近十年渔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重特大事故发生率长期在低位运行。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开始破题,实施渔船分级分类分区管理,实行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投入控制为基础,产出控制为闸门的海洋资源管理基本制度。

    会议认为,我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虽然开了一个好头,但总体上还刚刚起步,渔船渔港基础设施还不健全,渔港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依港管船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渔港环境脏乱差现象还很突出。要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渔船安全生产、政府机构改革对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新课题、新挑战,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方向,坚持以点带面、属地管理、陆海统筹、双向控制、建管结合五条原则,科学推进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当前,渔业发展和管理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也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渔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打破束缚思想的桎梏,扫除阻碍改革的藩篱,坚决打赢新时代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攻坚战。要充分认识渔港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渔港建设作为促民生补短板的重要项目,加快渔港建设现代化步伐。要把建立健全渔港管理制度作为推进渔船渔港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不断健全渔港管理制度。要进一步深化渔船渔港管理机制改革,优化渔业执法资源配置,强化渔港监管执法,推行渔港“港长制”,提升执法效能。要贯彻“依港管船”理念,坚持“依港促安”方针,建立“依站查港、定船守港、港海联动”执法机制,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要统筹推进渔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规划渔港区域内产业布局,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持续开展渔港环境专项治理。要强化渔船渔港管理信息化支撑,制定标准和技术规范,引导渔船渔港信息化规范有序发展。要以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渔港在渔业资源管理、安全监管、产业兴旺和渔区振兴中的特殊关键作用,推动渔港渔村振兴。

    会上,江苏、福建、山东烟台、广东珠海、浙江温岭等地代表作典型发言。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石塘渔港管理站、石塘镇渔船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台州市日兴渔业服务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成员唐金龙,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副主任王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书记魏琦、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站长(秘书长)崔利锋以及相关司局、单位代表,全国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厅代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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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新时代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攻坚战

信息来源:中国渔业报

发布日期:2019-05-20 15:42:14

    4月19日,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现场会在浙江省台州温岭市召开,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总结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分析当前形势,对下一步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工作作出部署。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农业农村部和各地高度重视渔船渔港建设和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制度改革,渔船渔港建设和综合管理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

    国家在沿海11个省(区、市)建设渔港148座,其中,中心渔港66座,一级渔港82座。出台《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健全渔船“双控”及检验、登记、捕捞许可、船员管理、港航安全管理等制度,建立管理和执法监督队伍和工作体系,构建新型渔业经营体系。加强渔船渔港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渔船管理数据库,启动渔船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渔船建造、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证发放各个管理环节网上运行。依托渔港狠抓安全工作,近十年渔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重特大事故发生率长期在低位运行。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开始破题,实施渔船分级分类分区管理,实行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投入控制为基础,产出控制为闸门的海洋资源管理基本制度。

    会议认为,我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虽然开了一个好头,但总体上还刚刚起步,渔船渔港基础设施还不健全,渔港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依港管船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渔港环境脏乱差现象还很突出。要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渔船安全生产、政府机构改革对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新课题、新挑战,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方向,坚持以点带面、属地管理、陆海统筹、双向控制、建管结合五条原则,科学推进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当前,渔业发展和管理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也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渔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打破束缚思想的桎梏,扫除阻碍改革的藩篱,坚决打赢新时代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攻坚战。要充分认识渔港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渔港建设作为促民生补短板的重要项目,加快渔港建设现代化步伐。要把建立健全渔港管理制度作为推进渔船渔港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不断健全渔港管理制度。要进一步深化渔船渔港管理机制改革,优化渔业执法资源配置,强化渔港监管执法,推行渔港“港长制”,提升执法效能。要贯彻“依港管船”理念,坚持“依港促安”方针,建立“依站查港、定船守港、港海联动”执法机制,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要统筹推进渔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规划渔港区域内产业布局,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持续开展渔港环境专项治理。要强化渔船渔港管理信息化支撑,制定标准和技术规范,引导渔船渔港信息化规范有序发展。要以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渔港在渔业资源管理、安全监管、产业兴旺和渔区振兴中的特殊关键作用,推动渔港渔村振兴。

    会上,江苏、福建、山东烟台、广东珠海、浙江温岭等地代表作典型发言。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石塘渔港管理站、石塘镇渔船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台州市日兴渔业服务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成员唐金龙,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副主任王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书记魏琦、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站长(秘书长)崔利锋以及相关司局、单位代表,全国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厅代表出席会议。